一、岗位数量
按照2016年上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招聘计划,2017年全区共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5名,聘期4年,分别派驻南曹乡卫生院11名,十八里河镇卫生院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省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cheng.gov.cn/pub/gczf/index/gsgg/)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由区卫生计生委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两份,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格进行填写(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已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9:00至5月25日18:00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2、资格初审:2017年5月15日9:00—5月25日18:00,管城回族区卫计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资格的,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
(三)组织面试
特岗全科医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前15名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单位为区级公立医院,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二)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三)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管城回族区卫生计生委督促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备案工作。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省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也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hnwst.gov.cn)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管城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报名表》
附件2:《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
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66245924
监督电话: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69329862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 管城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 | |||||||
| 报名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 | |||||
| 面貌 | |||||||
| 毕业院校 | 所学 | ||||||
| 专业 | |||||||
| 学 历 | 学位 | 毕业 | |||||
| 时间 | |||||||
| 身份证 | 毕业证书 | ||||||
| 号 码 | 编 号 | ||||||
| 家庭详细 | 联系电话 | ||||||
| 住 址 | |||||||
|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
发证时间 | ||||||
| 执业类别及范围 | □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临床类别内科专业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 □其他 □无 | ||||||
| 是否注册执业 | □是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发证时间 | ||||
| □否 | |||||||
| 执业地点 | 执业范围 | ||||||
| 是否参加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 | □ 是 | ||||||
| □ 否 | |||||||
| 本人简历 (从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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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 承 诺 |
一、本报名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报考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报名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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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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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人签名: | |||||||
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在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为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从2015年开始,通过6年时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2400名特岗全科医生(含中医),聘期4年。2015年计划招聘200-400名特岗全科医生(含中医)。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人员招聘
(一)来源和资质要求。
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制订当地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1.提出需求。每年5月底前(2015年为8月底前),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当地招聘计划,经省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直管县(市)直接上报。
2.确定计划。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招聘需求,结合全省整体情况,确定各地年度招聘计划并向各地反馈。
3.发布公告。每年6月底前(2015年为9月20日前),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全省招聘名额、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随后由市、县制定当地招聘方案并发布配套招聘公告,公布当地招聘名额、岗位设置、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等事宜。
4.报名和资质审查。应聘人员自愿报名。资质审查时,报名者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来源和资质要求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符合来源和资质要求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来源和资质要求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人员安排考察。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5.考核招聘、体检与考察。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
6.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结果备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于每年8月底前(2015年为12月底前)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人员管理
(一)岗位培训。对于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免费组织岗位培训。
(二)注册上岗。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并及时安排上岗。
(三)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县(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员去向。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保障措施
(一)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