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由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
4、考生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4日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八、考察
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九、递补办法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从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3、被派遣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在岗位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洛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二、其他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洛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单位:
| 洛宁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 籍 贯 | 政治 面貌 | 健康 情况 | 户籍所 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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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学历 |
性质 及层次 | 最高 学历 |
性质 及层次 | |||||
| 毕业时间 及专业 | 毕业时间 及专业 | |||||||
| 家庭 住址 |
身份证号 | |||||||
| 联系 方式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 个 人 简 历 | ||||||||
| 诚信保证 | 1. 本人完全明白本次招考的报名条件,并保证本人符合本次招考的报名条件。 2. 本报名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真实有效。 3. 本表所填内容如有不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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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签名: | ||||||||
| 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 1.本表1式2份,简历从高中填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件的复印件2套分别附本表后;2.户籍所在地系指本人现户口所在地 3.学历层次指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4.学历性质系指“统招、自考、函授、成人高考”;5.诚信保证需本人签字(手签,打印无效);6.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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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0 日



